关于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有关问题的说明函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会员单位:

近期,部分单位就协会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职是否计入个人社会组织兼职数量统计范围来电咨询。依据国家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及《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章程》,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协会为单位会员制,不设个人会员

根据协会章程,协会全部会员均为单位会员,不存在个人会员;各分支机构均由协会会员单位组成,协会不对各分支机构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系会员单位的履职代表

从本协会管理层面,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对应的是协会认定的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由相应会员单位承担对应职责。具体履职人选由相关会员单位提名推荐,经本协会按规定程序审议确认,其任职基于单位会员身份,属于单位委派的工作履职范畴。该任职是否计入个人社会组织兼职数量统计范围,由贵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上级相关部门认定。

特此说明。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202698

 

关于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有关问题的说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