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关于注销销毁所属分支机构印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42

各会员单位: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61775)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印章管理,根据该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社会团体印章”的规定,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精神,经本会研究决定,对所属10个分支机构的原有印章办理注销并予以销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销毁印章范围

本次注销并销毁的分支机构原印章共10枚,印章名称与各分支机构规范全称一致(详见表1)。

表1  注销销毁分支机构印章清单

序号

印章(分支机构)名称

公安备案系统注销申报完成时间

1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经营管理研究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2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供用电分会

2026年9月22日

3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勘测分会

2026年9月22日

4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会计分会

2026年9月22日

5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新型储能分会

2026年9月22日

6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国际业务分会

2026年9月22日

7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绿色氢能分会

2026年9月22日

8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新能源分会

2026年9月22日

9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法律风险与控制研究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10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质量管理研究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二、注销销毁办理情况

本会委托北京华利印章有限公司承办上述印章注销事宜,已分别于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2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公章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全部9枚印章的注销申报,原印章已由承办单位按规定收缴并销毁;相应《印章销毁表》(公安系统制式名称为“换刻章样留存单”)已留存备查。另有“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质量管理研究委员会”1枚印章,该印章无公安备案编号,属历史遗留印章,协会按内部管理规定组织现场销毁。

三、印章作废声明

自上述印章在北京市公安局公章备案管理系统注销之日起,本公告所列10枚分支机构印章一律作废,停止使用,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注销日前已加盖上述印章且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有效文件,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会授权,不得再使用上述作废印章对外签署文件、合同或者从事任何活动;违规使用的,本会不予认可,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后续用印安排

上述分支机构印章注销后,其正常业务活动不受影响。各分支机构对外开展活动需用印的,应当严格按照本会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统一使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印章,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自行刻制任何印章。

五、其他事项

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如对本公告事项存有疑问,可向本会咨询核实(联系电话:01058388788)。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