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增刊2023年质量管理交流研讨会论文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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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质量管理经验交流论文汇编
筑设备材料、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 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
训等。
EPC 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有几种有差异的合同结构形式。
EPC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
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模式是典型的 EPC 总承包模式。
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建设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
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总承包方需承担
工程的全部投资的出资或融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
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
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进行全面管理和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
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建设方)来完成。
2 DB 总承包与 EPC 总承包的差异
DB 总承包与 EPC 总承包在项目组成和管理方面有多个差异。
工作内容不同:EPC 模式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内容;
DB 模式是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等工作内容。
管理机制不同:EPC 模式采用二元管理体制,即不再设置工程师角色,仅要求业主派遣
业主代表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需要聘请工程师这一独立的第三方角色实施对工程
的监督管理;DB 模式采用由业主、总承包商、工程师组成的三元管理体制。DB 总承包一般
指工程总承包。在 EPC 模式中,Engineering 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
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
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
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 给出的标准合同中,《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皮书)和《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项目合
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
“黄皮书”即用于工程总承包 DB 模式的合同条件,“银皮书”即用于 EPC 模式的合同
条件。参照 FIDIC 黄银皮书的说法,DB(Design-Build) 和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二种模式之间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如下四点:
一、DB 中间的 D——Design 和 EPC 的 E——Engineering 的区别
DB 模式发展于机电工程,需要发包方对项目的最终输出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通常在
一个机电工程类的工业投资中,业主通常已经完成了方案设计,或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有相
对明确的设计方向和总体规划,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实现最终输出而具
体落实设计细节或深化设计,比如成套设备或生产线在厂房建筑(即 plant)中的布置。DB
模式的重点在“设备”和工程的最终产出。DB 模式最初是用在那些以“设备”为主的工业
工程,后来逐渐推广到土木工程项目或更广泛的工程项目中。
EPC 中的设计 Engineering 是工程设计的概念,涵括从项目立项、投资研究、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工程策划、工程验收、合同履约等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总体策划。它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但通常工程造价偏高。
二、EPC 的 P——Procurement 和 DB 的采购区别
DB 的采购是建设方根据 DB 总承包商的设计采购机电装置、总成、成套设备、生产线,
甚至部分工程用的材料设备。
EPC 模式里的 Procurement 则由 EPC 项目的总承包商承担本 EPC 项目相关的一切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
三、DB 模式和 EPC 模式的管理方式区别
参照 FIDIC 的说法,DB 模式是由业主、总承包商和工程师或监理组成的三元管理体制。
EPC 模式则是二元管理体制,即不再设置工程师或监理角色,仅要求业主派遣业主代表负责
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在中国,按照《建筑法》等相关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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