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1 - 增刊2023年质量管理交流研讨会论文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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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质量管理经验交流论文汇编
图 4 2023 月 2 月归档印制出版统计报表示意图
4.2 质量检查实施闭环
根据华东院管理体系文件Q/30 2-QS3014《勘测设计成品质量检查实施细则》的规定,
检查人应在当月18日前完成上月出版成品的质量检查,并同时在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质量检查
记录的填写(质量检查填写界面见图5)。“卷册信息”和“成品图纸数量”中所包含的工程
名称、专业、卷册检索号、卷册名称、送印时间、主设人、卷册人、新制图纸数量等各项数
据均从项目管理、印制管理模块自动导入或选择,避免不规范的数据填写。
当检查人提出意见时,需在“检查记录”内具体填写发现问题、差错类别和差错性质,。
主设人需于当月18日前在“纠正方式”和“完成日期”栏内明确纠正方式和完成日期。问题
纠正方式通常采用“升版”或“修改设计通知单”的形式。
检查人对纠正方式进行认可后,卷册负责人按照纠正方式在完成日期前进行实施,在“完
成情况”栏内注明图纸升版版号或修改设计通知单编号,并上传相应的附件证据,最终由专
业主任工程师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整个质量检查过程得以闭环,所有流程在质量管理平台
均留有记录,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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