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2020.03 电力设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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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代理单位。  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                  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
 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  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          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
 (六)投标文件格式;  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  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

 (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          承包综合管理能力。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  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第十九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

 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         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
 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  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  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

 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  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          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
 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  工期的变化。                          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

 推荐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  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            控制。
 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  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约定。                           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文本。  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                       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  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  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  第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       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
 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  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  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       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

 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  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  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       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
 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  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  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绩申报。  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
 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

 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  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               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需要的合理时间。  方法。                                 程师;

 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  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  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  第三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规范;
 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  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

 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  家组成。  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                    良好的职业道德。
 带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  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

 第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  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赋予相应权利,      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  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  (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  第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                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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