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2020.03 电力设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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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选登                                                                                      文件选登







            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                      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

            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                                  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                            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

            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
 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                             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


            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                                  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

            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
 建市规〔2019〕12 号
            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                                  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发包。
 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  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         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

 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  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
 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职责。                          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                               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                            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程总承包单位。
 2019 年 12 月 23 日  (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

 (此件主动公开)   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                                  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

            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                                  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                                        (一)投标人须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职责。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二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                                   (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包                                                       (四)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                             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
            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                                  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
            设组织实施方式。                                           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                              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
            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01  电力设计信息 ELECTRIC POWER DESIGN INFORMATION          ELECTRIC POWER DESIGN INFORMATION  电力设计信息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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