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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国标《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填补国内空白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次数:716

   10月30日至11月1日,国家标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广州召开。

   国家安全局、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等27家单位42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委员会参加了会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作为主编单位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共同编制国家标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该《规范是》我国第一本核电厂常规岛设计的综性通用标准,适用于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的诞生改变了我国核电厂常规岛设计一贯以来一直采用常规电力标准及其它一般工业标准的局面,填补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标准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以后专业标准编制的内容、深度均有重大指导意义。

   该《规范》主编参编单位拥有国内最强大的核电厂常规岛设计专业队伍,编制组组织了18个专业近70余人,经广泛调查研究所有目前国内已投运的核电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核电厂设计单位、核电业主单位、核电施工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编制期间,先后召集3次大型的集中编写和数次个别专业小范围的集中编写,召开8次编制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会议,讨论解决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撰写专题报告30本,为规范的顺利送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处、国家能源局节能与科技处、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等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均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指导。

   专家委员会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逐条严格审查,一致通过了该《规范》送审稿的审查,并认为该规范内容完整、条文清晰、规定明确,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为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工程设计提供了依据,对规范核电厂常规岛设计、保障核电安全可靠是非常必要的。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信息简报》)